
海原县人民检察院
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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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原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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种子作为农业生产的“芯片”,是保障粮食丰收、农户增收的第一道防线,直接关系到全年农业生产成效与粮食安全大局。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》,切实守护广大农户切身利益,近日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种子、化肥等农资经营领域突出问题,在春耕时节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,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。
此次专项检查紧扣春耕备耕时间节点,坚持问题导向、精准监督的原则,主要围绕辖区内农贸市场、农资经销部等经营主体,开展全覆盖、无死角排查。检查中,检察干警严格查验种子、化肥等农资产品的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信息,并细致核查购销台账建立与执行情况,重点排查侵权假冒、无证经营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。经检查,发现部分经营主体存在销售过期种子等问题,可能威胁农业生产安全。针对上述问题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,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,切实维护农业“芯片”安全。
下一步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紧盯农资市场监管重点难点,以更强力度、更实举措落实种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各项要求,坚决杜绝过期种子、假冒伪劣种子流入市场,切实守护农民群众利益,为辖区种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。